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,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,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。在我国,只有被依法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才能够适用缓刑,被宣告缓刑的人员不予关押,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,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。相较于有期徒刑而言,缓刑能够给予犯罪人更多的自由,但是依然有所限制,所以问题也随之而来:
适用缓刑后是否还能够对缓刑考验期再次进行减刑呢?
可以,但是有条件限制。
万盈刑事辩护团队咨询热线:13337725175 15205165657
邮 箱:894195099@qq.com
手 机:13337725175
电 话:15205165657
地 址: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70号金基广场1栋601
Copyright © 2002-2022 江苏万盈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备案号:苏ICP备2020052976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