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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拘留的关押地点在哪?【南京刑事案件拘留律师】

发布时间:2021-04-30 15:54:18人气:0
刑事拘留的关押地点在哪里?
 
《刑事诉讼法》规定,拘留后,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,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。

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,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,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。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,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。
 
因此,刑事拘留的关押地点是看守所,而不是监狱或者警察局等地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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