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!欢迎光临江苏万盈律师事务所,我们竭诚为您服务!
1333772517515205165657
您的位置: 律所动态 > 法律法规 >
联系我们

江苏万盈律师事务所

邮 箱:894195099@qq.com
手 机:13337725175
电 话:15205165657
地 址: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70号金基广场1栋601

法院判决后罚金不交的后果有哪些?

发布时间:2021-05-06 14:16:59人气:0
法院判决后罚金不交的后果有哪些?

很多人咨询我,罚金交不交?不交有什么影响?今天由刑事辩护律师来说说。

法院判决后罚金在判决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。期满无故不缴纳的,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。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,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,包括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,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,应当追缴。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,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免除。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,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免除。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,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。
 
如果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不主动缴纳罚金,法院应当强制追缴。如果当时无力缴纳或隐匿财产不予缴纳,法院什么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,随时进行缴纳。
 
刑事案件,罪犯在服刑期间不缴纳罚金的,如果是有执行能力而不缴纳,减刑或假释要从严控制,有可能会不予减刑、假释。积极执行财产刑的会从宽掌握。
 
相关法律规定:
 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五十三条
 
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。期满不缴纳的,强制缴纳。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,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,应当随时追缴。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,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。


万盈刑事辩护团队咨询热线:13337725175    15205165657
152051656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