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!欢迎光临江苏万盈律师事务所,我们竭诚为您服务!
1333772517515205165657
您的位置: 律所动态 > 法律法规 >
联系我们

江苏万盈律师事务所

邮 箱:894195099@qq.com
手 机:13337725175
电 话:15205165657
地 址: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70号金基广场1栋601

拘押最长多久?

发布时间:2021-07-05 16:49:33人气:0
拘押最长多久?

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,抵押最长的期限,依据强制措施的类型而定,如果是刑事拘留的,最长为37天,是逮捕的,最长为2个月。
 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一条 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,认为需要逮捕的,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,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。在特殊情况下,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。

对于流窜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,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。

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,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。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,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,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。对于需要继续侦查,并且符合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条件的,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。

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,抵押最长的期限,依据强制措施的类型而定,如果是刑事拘留的,最长为37天,是逮捕的,最长为2个月。


万盈刑事辩护团队咨询热线:13337725175    15205165657
15205165657